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厦门:完善信访领办制度 激发派驻机构执纪审查活力
发布时间:2016-10-26     信息来源:中国纪检监察报

   今年以来,厦门市纪委切实突出把纪律挺在前面、抓早抓小,发挥信访举报主渠道作用,不断完善创新派驻纪检组组长(纪工委书记)信访监督领办制度,全面激活派驻机构的执纪审查能力,助推信访“零暂存”工作落到实处。1至7月,厦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件2615件次。

  突出“及早介入”,及时纠偏轻微问题。针对反映市管干部、正处级领导干部存在的轻微违纪问题,或反映问题较为笼统的信访举报,市纪委信访室在研判后,按程序报批,及时进行约谈或函询,以早发现、早提醒、早介入的方式,及时纠偏苗头性、倾向性问题。上半年,市纪委收到反映市管干部的信访件95件次,其中,信访监督领办组人员承办20件。

  强化“内部挖潜”,盘活派驻机构力量。创新实施派驻纪检组组长(纪工委书记)信访监督领办制度,将46个派驻纪检组(纪工委)划分为市直政法组、政府国企组、行政管理组、科教文卫组、综合部门组等5个领办组,由市纪委指定派驻纪检组组长(纪工委书记)对具体信访件进行领办,同时抽调一至两名派驻机构工作人员进行配合。派驻纪检组组长(纪工委书记)和工作人员原则上不承办其所驻单位市管干部的信访监督。

  注重“分类施策”,做到精准发力。对于一般性信访问题,领办的派驻纪检组组长(纪工委书记)针对群众信访举报反映问题与信访监督对象进行谈话,了解核实问题,并形成书面报告。对于需要书面说明的问题,由市纪委信访室统一拟定信访通知书,领办人员根据信访通知书拟定的主要问题和内容开展信访监督,要求被反映人或组织在规定期限内报送说明材料,并在收到回复材料后进行审核,提出处理意见。对于反映领导班子或成员苗头性、倾向性问题,以及其他需要引起领导班子或成员重视的问题,领办人将反映问题摘录整理成书面材料,以市纪委名义拟定正式函件寄送该单位党组织的主要负责人。有关单位党组织应对此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,就涉及的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,进行自查自纠、分析原因、吸取教训、研究整改措施。领办的纪检组组长(纪工委书记)要参加专题民主生活会,并进行指导和监督,拟定审结意见,形成书面报告。(厦门市纪委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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