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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北:推进报告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工作制度化
发布时间:2016-12-12     信息来源: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
    今年8月,为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“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”的有关要求,湖北省纪委制定下发关于报告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工作的规定,即“双报告制度”。

  “双报告制度”对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工作的报送范围、报送形式、列表内容、报送程序、工作时限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,突出尊崇党章、突出问题导向、突出简便易行,注重严格程序与保证效率的有机统一,解决了“报什么、怎么报、由谁报、谁来管”等实践和操作问题,是线索处置和执纪审查工作的重要创新,为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和指导提供了制度保障。

  近日,湖北省纪委召开全省学习贯彻双报告制度视频会议,对双报告制度进行解读培训,就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落实双报告制度进行动员部署。

  推行双报告制度是湖北省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部署,是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。湖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按照制度规定,积极主动作为,层层压实责任,狠抓工作落实,准确把握双报告制度的特点、重点和落实职责,严格遵守双报告制度,切实将湖北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。(湖北省纪委)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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